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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金奥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数为185,17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4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51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138,2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46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46,93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80%。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 46,420,000 股;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
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6,9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东明景谷担任公司董事长,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5,1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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