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召集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 99 号公司 5 楼大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之诚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3 名,代表股份 333,763,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09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 名,代表股份
329,855,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1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股份 3,908,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98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9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4,153,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8%。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40,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2、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40,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9,629
3、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50,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40,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9,6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5、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40,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9,6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39,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9,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2%;弃权 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750,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0,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8%;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50%;弃权 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选举杨之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816,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6,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1.2715%。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之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 选举周进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484,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874,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2840%。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进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 选举张志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580,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970,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5962%。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志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8.04 选举肖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580,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970,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5962%。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 选举肖章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589,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979,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119%。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章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6 选举李培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902,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4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91,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3.3334%。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培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李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760,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150,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298%。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选举黄亚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439,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829,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880%。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 选举于洪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617,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7,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4781%。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于洪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0.01 选举汪名川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472,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8%。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汪名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02 选举张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3,845,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245%。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苏敦渊律师、王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