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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中欣氟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建国先生。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55,070,16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2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5,061,0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2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1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168,07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158,91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1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4,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2,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

    议案 6: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4,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2,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

    议案 7: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审议并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67,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83,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2,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

    议案 1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62,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3%;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2,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

    议案 1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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