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2 号文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 2,8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4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40,000.00
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汇入贵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港区支行 19517001040001558 的人民币账户 158,341,886.80 元,合计收到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158,341,886.80 元(已扣除承销费 21,698,113.20 元,前期已预付 943,396.23
元,合计承销费 22,641,509.43 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2,811,125.68 元(包括:
审计及验资费 5,330,188.68 元、律师费 2,358,490.57 元、信息披露费 4,801,886.78 元、
发行登记及上市初费等费用 320,559.65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587,364.89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00.00 元,溢价人民币 116,587,364.89 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31 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393 号)的核准,
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1,469,835.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23.54 元,共募集人民
币 269,999,915.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在扣
除承销保荐费用 8,199,998.32 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 1211045029100012122 的人民币账户内 261,799,917.58 元,扣除公司已预付的发行承销费用 2,700,000.00 元和其他发行费用 9,774,971.56 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41,927.05 元(加回主承销商发行与承销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616,981.03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1,469,835.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238,472,092.05 元。
字[2019]第 ZF10792 号验资报告。
(二)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期间 项目 金额(元人民币)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37,465,384.13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26,622,263.70
减: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支付募集项目 45,757,388.78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 -
减:募集项目资金现金管理 60,000,000.00
2020 年度 减: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
加: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加:理财产品赎回 100,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134,589.04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76,140.53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96,461.22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19-517001040008736 6,396,461.22 活期
绍兴港区支行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合计 6,396,461.22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 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办理完
股份有限公司 1211045029100012122
司 毕销户手续
杭州湾支行
交通银行绍兴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 29405620001880001093 已于 2020 年 09 月 21 日办理完
分行 司 2 毕销户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 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办理完
股份有限公司 1211045029200000586
司 毕销户手续
绍兴分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
规制度,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年产 50 吨奈诺沙星环合酸建设项目 38,700,853.78 38,700,853.78
其中:设备工程款 38,700,853.78 38,700,853.78
2 年产 1500 吨 BPEF 项目 2,280,935.00 2,280,935.00
其中:设备工程款 1,780,935.00 1,780,935.00
原料款 500,000.00 500,000.00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75,600.00 4,775,600.00
其中:设备工程款 4,775,600.00 4,775,600.00
合计 45,757,388.78 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