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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中欣氟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母公司

净利润 118,409,073.21 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7,413,051.01 元,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04,910,525.55 元,以前年度资本公积 779,622,483.98
元,盈余公积 30,103,397.93 元;报告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 183,582,271.46
元,资本公积 553,064,265.04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
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
红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现金分红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期间公司将同步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投资回报的前提
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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