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500万元–12500万元
亏损:5469.73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5969.73万元-17969.7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000万元–11800万元
亏损:20101.99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101.99万元-31901.9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0.5083元/股–0.6051元/股 亏损:0.468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主要是
由于上年同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3亿元,同时去年子公司福建中
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高宝科技”)原股东因未完成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16,469.92万元,对应股份已于2020年5月回购并注销。
上述商誉减值金额高于业绩补偿金额,导致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出现亏
损。
2、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 原因系1)公司本部加快业务拓展,主营业务继续增长,营业收入与利润 率同步增长。随着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增长,促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上升; 2)子公司高宝科技于2019年9月重组完成并纳入公 司合并范围,上年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时间仅2019年9月至12月,
2020年度全年财务数据纳入了公司合并报表。
3、基于公司2020年度各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管理层对未来业绩的评估与展望,初步预测公司2020年度未发现明显的商誉减值迹象,预计本年度不会发生大额资产减值事项。最终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4、报告期内,子公司高宝矿业由于疫情、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2020年度业绩较2019年度同比下滑,未能完成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收购高宝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中所做的业绩承诺。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的规定,在2020年业绩数据确定后,公司将会同业绩承诺方对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做出充分评估,经双方协商一致,严格履行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后,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受疫情影响的部分进行处理,鉴于上述情况,高宝科技原股东业绩补偿承诺情况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暂无法确定。
5、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550-7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2020年度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及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评估尚未完成,目前仅为初步测算结果。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