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9,601,3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5.99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9,413,73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86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5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3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64,5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2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7,6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20%。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
议案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
议案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
议案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8,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8%;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8%。
议案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601,3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6,960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8%;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4,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4%;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92,535 股,占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92%;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