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欣氟材”,股票代码为“002915”。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6.43元/股,发行数量为2,800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启动回拨机制后,网下发行数量为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2,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1月2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5,153,07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61,734,265.8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6,92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01,734.18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798,638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7,995,242.34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362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8,757.66
网下投资者缴款不足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高峰 高峰 227 1,459.61
2 霍炳兴 霍炳兴 227 1,459.61
3 李军民 李军民 227 1,459.61
4 梁军 梁军 227 1,459.61
5 潘艳平 潘艳平 227 1,459.61
6 余达 余达 227 1,459.61
合计 1,362 8,757.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8,288股,包销金额为310,491.84元,包销比例为0.17%。
2017年11月29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568351、6656835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