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0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贺梓修先生、监事会主席匡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贺梓修先生及匡丽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贺梓修 2024/1/2-2024/1/4 29.79 元/股 120,000 0.0378%
交易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匡丽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63,500 0.3666% 1,043,500 0.3288%
其中:
290,875 0.0917% 170,875 0.0538%
贺梓修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2,625 0.2750% 872,625 0.2750%
(高管锁定股)
合计持有股份 7,040 0.0022% 7,040 0.0022%
匡丽 其中: 1,760 0.0006% 1,760 0.00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80 0.0017% 5,280 0.0017%
(高管锁定股)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贺梓修先生、匡丽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贺梓修先生和匡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