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2-02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9 日以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火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 2021 年度各项工作。现《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 2021 年度财
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已编制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 2021 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长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0,960,9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 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出具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我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80,716 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授予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158,680,252 股变更为 160,960,968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58,680,252 元变更为 160,960,968 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份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独立董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