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3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19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2018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6月 20 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1,08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成交均价约为 45.76 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4,970.14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其它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 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届满,解锁日期
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 543,100
股,占截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的 0.36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届满,解锁日期
为 2021 年 6 月 20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 543,100
股,占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的 0.34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543,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421%,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届时的市场行情择机进行减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归属分配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前所涉及的资产归属及分配办法参照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进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