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08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拟投入“年产 120 万 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万元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相关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1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13,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30.38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 1,094,074,940.00 元,扣除保荐及
承销费用人民币 56,703,747.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037,371,193.00 元,另外扣除中
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35,992.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7,135,200.56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17]1833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
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单位
1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 84,353.11 60,629.53 奥士康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2 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 42,083.99 42,083.99 奥士康、喜
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珍电路
合计 126,437.10 102,713.52
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8,804,579.49 元(含
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拟投入“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LPR 计算,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250.25 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拟投入“年产 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拟投入“年产 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奥士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