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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03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16550 号)。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2,892,048.23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17,113,408.9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57,717,900.21 元,减去 2019 年
  利润分配 73,861,365.50 元,2020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9,635,174.02 元,资
  本公积金余额 1,561,928,370.57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459,635,174.02 元。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8,868,15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98,585,190 元;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58,868,1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98,585,190 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58,868,1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2.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98,585,19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利润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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