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7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8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成交均价约为 45.76 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4,970.14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其中,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首期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即 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解
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
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 5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7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情况下,出售解锁部分标的股票所获收益中,激励基金出资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 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后一个锁定期满后,若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 币资金,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期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