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19 年 9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五期实施,在 2018 年至 2022 年的五年内,滚动设立
不超过五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计 56 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对应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每年按照一定配比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90 万元。提取激
励基金的配比为 1:1,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90 万元。以公司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激励基金的比例不超过 15%。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180 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 5180 万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的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180 万元,按照公司股
票 2018 年 12 月 12 日的收盘价 43.30 元测算,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持有的标的
股票数量约为 119.6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6、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授标的股票按 50%、50%的比例分批解锁,具体安排
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首期员工持 50%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
第二个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首期员工持 50%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24 个月
7、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解锁安排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影响持有人获取激励基金出资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持有人自筹资金部分对应份额不受考核结果影响。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19 年和 2020 年,其中公司业绩考核
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指标一: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8 年
首期持股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 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指标二:2019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
于 25%;
首期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 指标一: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8 年
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指标二:2020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
于 56.25%;
根据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年度,在公司业绩考核基础上,按照各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与激励基金出资份额的配比,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出售解锁部分标的股票所获收益中,激励基金出资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
8、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予以实施。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分五期实施,后续每
年年度股东大会仅需通过当期实施的议案即可实施,若未纳入当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可另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后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自当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或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9、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由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管理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10、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奥士康、本公司、公司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士康股票、公司股票、 指 奥士康普通股股票,即奥士康 A 股
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经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备忘录第 7 号》 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目录
声 明 ......2
特别提示......3
释 义 ......6
目录......8
第一章 总则......9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11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13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15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办法及收益分配......17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9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26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28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9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30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 7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是中长期的激励政策,分五期实施,在 2018 年至 2022 年的
五年内,滚动设立不超过五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深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