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7月19日,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337.4万股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摘要》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4,405.2万股的2.93%。其中首次授予337.4万股,占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00%,预留84.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4,405.2万股的0.5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包括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1 徐文静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 23.71% 0.6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5%
2 130人 2,374,000 56.29%
合计 3,374,000 80.00% 2.34%
注: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所有激励对象在本草案公告前未参加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3.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初始授予价格为22.33元/股,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10元(含税),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02元/股。
5、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按50%、50%的比例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考核年度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具体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低于20%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
低于44%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
低于72%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0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
低于72%
注:若上一年度考核未达到目标要求,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系数:
分数 相应等级 当期可解锁比例
85(含)-100 优秀 100%
70(含)-85 良好 80%
60(含)-70 合格 60%
60以下 不合格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注销。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上,才能解锁当期激励股份,个人实际可解锁额度与个人层面考核系数相关,具体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4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
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5、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公司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