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规划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主体,授信额度在已经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授信业务品种不变,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赛克科技及赛克软件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赛克科技及赛克软件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中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一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赛克软件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
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