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原财务总监薛尔白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现同意
聘任李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