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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中新赛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届满,公司决定延期举行监事会换届工作,上述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到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杨庆威先生、童艺川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杨庆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0 年 12 月出生,
硕士。1997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
通讯”)固网产品线硬件开发部硬件工程师;200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
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赛克科技”)产品经理、总经理技术助理、技术发展部部门经理;自 2015 年 6 月起至今,任公司运营中心研发管理部
部门经理。自 2018 年 8 月 27 日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庆威先生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547,204 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童艺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72 年 4 月出生,
硕士。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西北机电工程研究所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中兴通讯南京研究所、中兴通讯印度研究所 IT 开发工
程师、质量保证工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赛克科技质量部部门
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赛克科技物流体系物流总监;2016 年 1
月起至 2021 年 3 月,任赛克科技质量部部门经理。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起至今,
任南京锦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供应链
管理部经理;自 2012 年 11 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今,任江苏中新赛克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自 2021年 4 月 8 日起至今,任苏州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童艺川女士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142,268 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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