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32,57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3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备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80,64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062,641.92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7 天通知存款收益 56,754,227.3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65,757,764.77
置换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34,881,965.05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689,240,187.4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6,529,140.1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047,811.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5,047,811.89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佛燃能源集团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2000100 已于 2023
份有限公司(注1) 司佛山分行营业部 100627004 - 年 4 月 12
日注销
佛山市天然气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944003010 已于 2023
压管网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 001106611 - 年 4 月 12
(注 1) 行 日注销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佛燃能源集团股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930001230 5,393.73
份有限公司(注1) 限公司佛山分行 900010042
佛山市三水能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4233010 8,627.13
有限公司(注 1) 限公司佛山同华支行 40006869
佛燃能源集团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07356358 1,513.64
份有限公司(注1) 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肇庆佛燃能源有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13223215
限公司(注 1) 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 261700001 15,032,277.39
部
合计 15,047,811.89
注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募集主体,也是收购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 40%股权项目(该项目原名为“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 40%股权项目”,因
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更名为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故
相应修改募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
三、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881,965.0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2077 号)。上述
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9 日置换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结项;会议同意公司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对“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进行终止;并同意公司将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36,498,095.20 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累计已转出36,529,140.13 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15,047,811.89 元,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 2023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3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一、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