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如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如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査,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