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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关于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佛燃能源:关于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就有关合作意向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内容,以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为准。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签署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或意向协议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天然气购销及发电项目等方面的合作,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23日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在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发电项目、购售电业务、制氢装置研发项目、交通领域的加气类项目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石成刚


  3.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4 日

  4.注册资本:3,565,913.337769 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 6 号院 C 座

  6.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组织和管理以下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煤层气、煤化工项目的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LNG)及油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船舶租赁;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批发(无存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工业生产二类 1 项易燃气体(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类似交易情况

  2019 年至 2022 年 6 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累计发生交易金额 1,440,033.24
万元。2019 年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37.98%;2020 年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54.99%;2021 年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
50.47%;2022 年 1-6 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2 年 1-6 月天然气
采购金额的 57.00%。

  (三)履约能力分析

  自 2009 年以来,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多份天然气购销合同,多年来保障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天然气用气需求。中海油气电多年来履约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经查询,中海油气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协议主体: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天然气供应

  (1)中海油气电满足公司对天然气的需求,双方共同探讨长期协议的价格优化机制,保持天然气价格竞争力,共同维护市场稳定。中海油气电从 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每年不少于 25 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含 2022 年以来已供应气量),其中供应佛山市的天然气不少于 18 亿立方米。中海油气电从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每年不少于 50 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其中供应佛山市的天然气不少于 30 亿立方米。

  (2)双方研究形成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为双方合作项目及公司其他气电项目提供稳定、有竞争力的天然气资源。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电厂供气的,由中海油气电联同公司和电厂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对应的燃气输配工作由公司实施。

  2.天然气发电项目

  双方共同推进佛山市内的天然气调峰、热电联产及分布式能源等气电项目,具体事宜在后续相关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双方共同探讨热电项目延伸的产业开发和工艺利用,研讨后续涉及电力或热力能源利用的工业化项目。

  3.购售电业务

  双方共同开展购售电业务。中海油气电发挥发电侧统筹优势,公司发挥用电侧地区协调统筹优势,双方协作提高购售电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4.制氢装置研发项目

  按照双方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的联合研发合作协议,继续推进“新型橇装天然气蒸汽转化制氢装置”的项目研发,加快布局从制氢、储氢、加氢到零部件、装备制造的完整产业链,率先启动探索商业化示范。

  5.交通领域的加气类项目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以 LNG 加气业务为切入点,立足佛山市主要交通通道、物流园区合作建设运营 LNG 加气站点。促进交通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运输行业用能结构,加快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 LNG 加注站建设,保障 LNG 燃料供应。
双方积极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氢、气、油、电综合能源站的投资建设。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行生效,有效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期满根据合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或续签协议。本协议订立时所基于的项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双方未能对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应予以终止。

  (四)其他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约定,对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原则性、关键性问题,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商讨确定,并视市场情况及各方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以时机成熟时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此次与中海油气电签署《合作协议》,旨在依托双方各自在天然气资源采购及销售、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项目、交通新能源及装备研发等终端项目上的优势,实现互补,进一步加强公司能源业务的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各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三)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就有关合作意向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内容,以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为准。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签署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协议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切尼尔能源国际销  《液化天然气购买

售公司(有限责任合 和销售协议关键条    2020 年 11 月 6 日      履行完毕

伙)              款》

中银粤财股权投资

                  《产业投资基金合

基金管理(广东)有                      2021 年 6 月 29 日      履行完毕

                  作框架协议》

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限售股份的情形;自本公告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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