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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佛燃能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323,846,104.5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24,532,179.97 元。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33,600,0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389,2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945,200,000 股。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上述预案若能实施,能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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