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3-04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 万元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4 号)核准,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3,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7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5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661,213.2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878,786.79 元。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35-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 49,834.57 34,000.00
2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 4,000.00
合计 53,834.57 38,000.00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披露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
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 23,211.87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
额为 531.11 万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07.12 万元,
2023 年 8 月 23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 16,000.89 万元(其中,公司于
2022 年 9 月收到退回的 2018 年度用 2017 年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支付的购牛
款人民币 1,793.77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持续督导机构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中国人民
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45 %测算,预计 12 个月内可为公司节约潜在财务费用约 414 万元。在此期间内,如果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