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1-01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7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77,5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661,213.2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878,786.79 元。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35-
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10,070.83 万元,独立董事及持续督导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35-00218 号)。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及持续督导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目前,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处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补流期间内,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同时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属区域进入冬季建设停工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内容,不进
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现金管理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①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相关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2,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