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1-6 月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H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142 号)的核准,
庄园牧场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以每股 5.30 港元首次公开发行 35,13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股票,认购款以港币现金形式缴足,共计 186,189,000 港元。认股款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各项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得资金净额 141,832,158 港元,按本公司收款当日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共折合人民币 116,031,470 元。
上述资金分別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19 日及 11 月 3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01255068197773)。该项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600935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H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116,211,694元(包括募集资金116,031,47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80,224元),
2020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将H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二) 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779 号)的核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8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4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42.64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3,992.2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50.37 万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70063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34,439 元,4 月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本期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人民币 61,593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
累计使用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245,434,439 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415,79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485,051 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5,485,05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协议各方均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H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H 股募集资金分別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19 日及 11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01255068197773)。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H 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20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将 H 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二)A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A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账户 1、账户 2、账户 3(本报
告中的账户编号均见下表指代)用于“1 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账户 4 用于“自助售奶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合计 17,000 万元
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嘉牧业”)增加注册资本,其中利
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 107,485,478(含利息收入)元。2020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
司 瑞 嘉 牧 业 在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东 部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8210000110120100084325(账户 5),该专户仅用于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包括瑞嘉牧业)已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持续督
导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4 月 7 日本公司发布
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485,051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明细如下:
单位:元
编号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元)
账户 1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101472000568575 2,237.43
账户 2 浙商银行兰州东部支行 8210000110120100058409 1,028.34
账户 3 中国银行兰州市金昌路支行 104059529335 1.40
账户 4 浦发银行兰州高新科技支行 48170078801800000030 1,502.08
账户 5 浙商银行兰州东部支行 8210000110120100084325 15,480,281.57
合计 15,485,050.82
2020 年 1-6 月,公司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07,457,89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1,593
减:募集资金使用 42,034,439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5,485,051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65,485,051
三、2020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H 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
附表 1:
2020 年 1-6 月 H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6,031,47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46,412,588 116,031,4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