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泰股份”)于 2024
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61 号《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92,67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602,361.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66,125.18 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436,236.3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4]2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 25,139.64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元)
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
1 油、2 万吨新能源密封 安庆诚泰新材料有 42,025.89 25,139.64
胶、0.2 万吨核心助剂 限公司
建设项目
合计 - 42,025.89 25,139.64
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43.62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使用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元)
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
1 油、2 万吨新能源密封 安庆诚泰新材料有 42,025.89 15,343.62
胶、0.2 万吨核心助剂 限公司
建设项目
合计 - 42,025.89 15,343.6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出具《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2125 号)。
截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29,212,383.9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金额
1 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油、2 万吨新能源密 129,212,383.95 129,212,383.95
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
合计 - 129,212,383.95 129,212,383.95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依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4]232 号
《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602,361.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66,125.18 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436,236.32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166,125.18 元(不含税),
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279,332.69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279,332.6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1 保荐承销费 14,150,943.40 2,452,830.19 2,452,830.19
2 律师服务费 1,273,584.91 801,886.77 801,886.77
3 审计验资费 528,301.89
4 信息披露费用 188,679.25
5 发行登记费 24,615.73 24,615.73 24,615.73
合计 16,166,125.18 3,279,332.69 3,279,332.69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9,212,383.95 元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279,332.69 元(不含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125 号《关
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集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相关规定
的编制要求,如实反映了集泰股份截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集泰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