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拟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体持股规模将以后续审议披露的持股计划草案及参与者的认购情况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实际参加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