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6,3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68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5,120,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66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58,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1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邹榛夫、孙仲华、林武宣、罗绍德、涂伟萍、谢晓尧出席会议(董事邹珍美、何思远、李浩成请假),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涂伟萍、罗绍德、谢晓尧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9,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5%。
同意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合计82,416,80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9,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合计82,416,80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