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德生 JLC2
2、期权代码:037330
3、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5、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463.90 万份
6、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38 人
7、行权价格:16.78 元/份
8、行权期数及有效期:分 3 期行权,有效期 60 个月
9、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www.e-tecsun.com)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德生 JLC2
(二)期权代码:037330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五)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463.90 万份
(六)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38 人
(七)行权价格:16.78 元/份
(八)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九)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案公告日公司
(万份) 总股本的比例
高敏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2.76% 0.05%
凌琳 副总经理 14.00 2.42% 0.05%
朱会东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2.25% 0.04%
谷科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2.25% 0.04%
陈曲 董事会秘书、副总 13.00 2.25% 0.04%
经理、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394.90 68.22% 1.28%
(业务)人员(233 人)
合计 463.90 80.13% 1.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十)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应在行权时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一)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之 业绩考核目标之
触达值(营业收入 An,净利润 Bn) 目标值(营业收入 Am,净利润 Bm)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第一个 入增长率不低于 80%;或以 2021 年净利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或以 2021 年净
行权期 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1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
第二个 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或以 2021 年净利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90%;或以 2021 年净
行权期 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0% 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9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
第三个 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或以 2021 年净利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0%;或以 2021 年净
行权期 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270%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