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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7

德生科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冼宏飞,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淑霞,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淑云,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差
旅费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较上一年审计收费增长 11.36%。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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