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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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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 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为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 间不进行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为 0 股。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该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由于证券发行/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本发生变动的,则以该等变化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非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新增 19,400,000 股,总股本由 200,989,103 股增加至 220,389,103
股,公司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分红前本公司
总股本为 220,389,10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8,544,744 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1、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2.79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18 元-0.10 元)÷(1+0.4)=12.79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34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6%;按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7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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