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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德生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0000 元(含税)。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
 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 通过权益分派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906,07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03  虢晓彬

2    08*****517  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495  上海致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做相应的调整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5 号第二层 201 室、三、四层

    咨询联系人: 蒋琢君

    咨询电话:020-29118777

    传真电话:020-29118600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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