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着中心10层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4,006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10月11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0,006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成都地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情形,成都地建所持华森制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发行前股东、实际 2、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游谊竹、游洪涛、王瑛承诺:(1)自
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流通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诺: 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
形,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游洪涛和王瑛同时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游洪涛、王瑛承诺:持
股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小英承诺:(1)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
持公司的股份。(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
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
5、公司自然人股东张书华、王保柱、王忠友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9月26日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依法定程序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7年5月18日依法定程序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年8月28日依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
案》、关于修改《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简称“上市议案”)。根据上述
议案,本公司将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股股
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
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
相关事宜。上市议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至2018年5月18日。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成都地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
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成都地建所持华森制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游谊竹、游洪涛、王瑛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
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游洪涛和王瑛同时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游洪涛、王瑛承诺:持股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小英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