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3-06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 9 月 5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8 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04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67,040股,注册资本减少67,040元。因回购注销业务办理时限较长,且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期间,自主行权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
3、联系人:李翠翠
4、联系电话:0752-2556885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