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75,710,460元。本次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如下:
1、注销回购专户剩余股份,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0,6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600股,由475,710,460股减少至475,689,860股,注册资本将由475,710,460元变更为475,689,860元。
2、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7日期间,激励对象共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1,787,08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787,080股,由475,689,860股增加至477,476,940股,注册资本将由475,689,860元变更为477,476,940元。
3、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增加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核准,公司已于近期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6,280,991股。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确认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1,399,999,977.75 元,扣减发行费用 ( 不含增值税 ) 计人民币
7,292,611.5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6,280,991.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346,426,375.19元。前述新增股份46,280,991股于2023年8月18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46,280,991 股 , 由 477,476,940 股 增 加 至 523,757,931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477,476,940元变更523,757,931元。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75,710,460股变更为523,757,931股,注册资本将由475,710,460元变更为523,757,93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75,710,460 元。 523,757,93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75,710,46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3,757,931 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23,757,931 股。
475,710,460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