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3-01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 号)的核准,华阳集团以每股人民币 13.69 元的发行
价 格 公 开 发 行 73,1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股 款 计 人 民 币
1,000,739,000.00 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7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40,86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全部到账,
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 (17)第0045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39,027,008.41 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888,563,633.89 元,2022 年度使用人民币50,463,374.52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 3,676,373.66 元(其中包含募
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1,832,991.59 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1,843,382.0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惠州市华 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0 月,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 用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 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 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 年 10 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2022 年 11 月,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 公司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 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8110901012500622115 3,676,373.66
合计 3,676,373.66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63,374.52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购买理财
产品人民币 3,166,000,000.00 元,已全部到期收回。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公司 2021 年 11 月、12 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3,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于报告期内到期。报告期内取得收益 236,547.9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全部已到期。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 月,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已按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完毕,
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已将节余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2,866.00 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经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汽车信息娱
乐及车联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2022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0,558,887.6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33,166,094.03 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27,392,793.66 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940,860,000.00 募集资金总 50,463,374.5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9,578,986.33 募集资金总 939,027,008.41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27%
是 否 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 更 项 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