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885,期权简称:华阳 JLC2。
2、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1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15,35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行权价格为 17.11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华阳 JLC2
2、期权代码:037885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为 17.11 元/份,本次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1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15,35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如下: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 剩余尚未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 行权的数 占授予的股票期
(份) 数量(份) 量(份) 权数量比例
韩继军 副总裁 30,000 9,000 12,000 30.00%
彭子彬 财务负责人 20,000 6,000 8,000 30.00%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 1,334,500 400,350 533,800 30.00%
(139 人)
合计(141 人) 1,384,500 415,350 553,800 30.00%
注:(1)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韩继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彭子彬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
(2)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向 1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000份股票期权(共分三个行权期)。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内,4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3,000 份被注销;第二个等待期内,因 4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6 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本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37,750 份将予以注销。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公司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
5、行权方式: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功能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行权期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共分为 3 个行权期,本次为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7、可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二、参与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
况说明
1、公司董事未参与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2、参与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股份变动方式 自主行权/ 行权/减持
减持期间 数量(股)
韩继军 副总裁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2022 年 6 月 30,000
集中竞价减持 2022 年 6 月-7 月 29,158
彭子彬 财务负责人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2022 年 6 月 5,400
集中竞价减持 2022 年 6 月-8 月 9,300
注: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韩继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彭子彬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行权/减持本公司股份时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参与行权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锁定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本次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所获股份的 25%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获股份的 75%为高管锁定股。
4、公告日后,参与本次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行权后 6 个月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 415,350 股,股本结
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行权前 本次行权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67,318 0.27 1,278,568 0.2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447 0.01 63,697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14,871 0.26 1,214,871 0.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4,621,192 99.73 475,025,292 99.73
三、总股本 475,888,510 100.00 476,303,860 100.00%
注:本次行权前的总股本以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上变动情况以本
次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公司总股本将由 475,888,510 股增加至 476,303,860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将等待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
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
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