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邹淦荣先生、孟庆华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镝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魏志华先生、罗中良先生、袁文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邹淦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邹淦荣先生(主任委员)、孟庆华先生、李道勇先生、罗中良先生
审计委员会:魏志华先生(主任委员)、李道勇先生、罗中良先生
提名委员会:袁文峰先生(主任委员)、邹淦荣先生、魏志华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中良先生(主任委员)、吴卫先生、袁文峰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魏志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温惠群女士、孙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温惠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邹淦荣先生为公司
总裁,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吴卫先生、陈世银先生、韩继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彭子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翠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方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李翠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2-2556885
传真号码:0752-2556885
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换届离任情况
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李京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毛蕴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高淑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京源先生、毛蕴诗先生、高淑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副总裁李道勇先生、曾仁武先生,财务负责人何承军女士任期届满不
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道勇先生和曾仁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持有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1.94%的股权,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权,李道勇先生和曾仁武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何承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000股股份,持有南京市越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68%的股权,南京市越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8.09%的股权,何承军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做的相关承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大会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邹淦荣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特(惠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安特惠州(香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安特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安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淦荣先生持有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62%的股权,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权,邹淦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邹淦荣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斌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于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永华事业所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等职务;2009 年 8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惠州
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惠州华阳通用电
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现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市华博精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阳(德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0,000股股份;持有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7%的股权,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权,刘斌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刘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卫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 10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于 200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信华精机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信华精机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信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卫先生持有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权,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权,吴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