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6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监事温惠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温惠群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于200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助理;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京市越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温惠群女士持有南京市越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18%的股权,南京市越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13.85%的股权,温惠群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温惠群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在公司间接股东南京市越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