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0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白云”)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4日,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1.0000万股,占公司2022年1月13日总股本474,736,230股的0.3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8.0000万股,占公司2022年1月13日总股本474,736,230股的0.86%;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合计减持569.0000万股,占公司2022年1月13日总股本474,736,230股的1.20%。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该次权益变动后中山中科持有公司股份4,290.6153万股,中科白云持有公司2,621.7200万股。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1号(即原24栋火炬大厦)
住所
七楼704、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2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4日
股票简称 华阳集团 股票代码 00290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减持股数(万股) (按照2022年1月13日总
股、B股等) 股本474,736,230股计
算)
中山中科 A股 355.5000 0.75
中科白云 A股 213.5000 0.45
合计 569.0000 1.2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按照2021年12月17日总 (按照2022年1月13日总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本474,795,150股计算) 股本474,736,230股计
算)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 4,290.6153 9.04 3,935.1153 8.29
份
中山中科 其中:无限 4,290.6153 9.04 3,935.1153 8.2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2,621.7200 5.52 2,408.2200 5.07
份
中科白云 其中:无限 2,621.7200 5.52 2,408.2200 5.0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合 6,912.3353 14.56 6,343.3353 13.36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12.3353 14.56 6,343.3353 13.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021年12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关于
划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
持股份的公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485,770股(即不超过
本公司2021年11月30日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权益变动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
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