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3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14 人,代表股
份 75,416,0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50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75,376,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4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 3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30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20%。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2,26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8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
表股份 3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4,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
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50%;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4,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
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50%;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4,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
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50%;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382,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6%;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樱、谭闷然
(三)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