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0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4,518,2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5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4,493,7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5.57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300,4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275,9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47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1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514,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
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6,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莫彪、张熙子
(三)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