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1-029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5,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 ;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6 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4、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异议。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20 年 6 月 8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2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
7、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27 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的授予日,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26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 50.0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 50.0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5、预留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6.83 元。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3,600 万元
注:“净利润”指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解除限售期内,如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注: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均按以下方法计算。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5 天)。从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与 2021 年 1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布的《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调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2 月 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截
至 2021 年 2 月 2 日止,公司已收到戴光华、雷艳文等 26 名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36.50 万股股票的股款合计 2,492,95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
股本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元整(¥365,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贰佰壹拾贰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2,127,95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35,000.00 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152,035,000.00 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0〕2-22 号)。截至 2021 年 2 月 2 日止,累计实收股本人
民币 152,400,000.00 元。
四、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五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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