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5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2 号)核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2.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
额 4,682.5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67.4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7]2-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17,767.47 17,767.47
研发中心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5,499.97 5,499.97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 计 27,267.44 27,267.44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变更为“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及生产线升级扩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宇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智能”)。公司负责项目在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现有厂区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为 5000.47 万元,宇环智能负责项目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为 12767.00 万元。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及生产线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17,767.47 17,767.47
研发中心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5,499.97 5,499.97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 计 27,267.44 27,267.44
三、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规则的要求。
2、公司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公司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公
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与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和制定的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宇环数控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宇环数控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已经宇环数控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宇环数控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