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1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8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9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4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公司股东许世雄、许燕鸣、许亮、彭关清、郑本铭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减持最低价格由8.32元/股调整为8.2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号
咨询联系人:易欣、孙勇
咨询电话:0731-88209925-8021
传真电话:0731-83209925-802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