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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03 深市 宇环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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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7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18-047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环数控”)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3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8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18,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均为刘昼,根据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出具的《一致行动关系确认函》,以上三名法人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3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达晨创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37,5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03%;达晨创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8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达晨创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18,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三名法人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3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3,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合计股数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财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宇环数控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宇环数控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3、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宇环数控股份,则本企业违反承诺转让宇环数控股份所得的收益归宇环数控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宇环数控,则宇环数控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宇环数控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宇环数控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截至目前,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出具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