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18-027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 5
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2018年5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65,87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5,87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87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6,87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6.8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8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胡峰、徐樱
(三)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