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4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无息贷款、信用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依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权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