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5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77,800.33 元,2022 年母公司净利润 68,244,139.25 元,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824,413.9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0,135,888.56 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暂以公司股份总额 211,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33 元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